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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布春季城区学校收费标准 校服费有规定   分享到: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记者万仁辉、骆辉实习生刘畅)寒假接近尾声,南昌幼儿园、中小学将于3月3日统一开学。2月26日,南昌市教育局公布2018年春季城区学校收费标准。据悉,今年南昌市春季城区学校收费标准与去年春季一致,其中一般普通高中(含重点建设高中)和重点高中学费分别为270元/人·学期和400元/人·学期。

  中小学可代收校服费

  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幼儿园收费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免杂费、免教科书费政策;高中阶段收费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记者在2018年春季南昌市城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布栏中看到,南昌市各级学校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学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住宿费等。其中,服务性收费涉及搭膳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代收费涉及教材费、校服费、电教教材代收费、学生体检费等。

  与去年春季学期相比,今年春季南昌各级学校学费标准未发生变化。具体来说,高一年级教材费为740元/人,高二文、理科教材费分别为670元/人、690元/人,高三文、理科教材费分别为270元/人、390元/人。

  今年春季,南昌市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费分别为425元/人·学期、265元/人·学期,教材费按实收,学生体检费参照普通高中标准执行,一般标准住宿费为120元/人·学期,与去年收费基本一致。

  在备受关注的校服费标准方面,南昌市规定,每生夏装、春秋装各两套,小学生夏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60元、春秋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80元;中学生夏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70元、春秋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90元。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按照有关规定,南昌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公示牌、公示栏等规定的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在开学前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南昌市提出,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各县区要逐步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各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要及时退还,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

  此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与此同时,南昌市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预、插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和选用工作。

  为继续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南昌市要求各级学校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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