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生产企业按学校着装人数的5% 比例,为家庭贫困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服。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我市已于近期出台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标准,我市明确校服的一般性能要与现行服装同类标准一等品要求相当,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起毛起球等指标,均较一般服装产品提出更高要求。在舒适性方面,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棉纤维含量不低于35%,不允许在衣领处缝制任何标签。同时,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
我市各县区教育局将成立学生装管理工作委员会,以提高教师、家长、学生民主参与程度。为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我市将从今年春季开始面向全国公开招标3 家实力强、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各县区教育局、学校将在具备资质的企业中进行招标,签订校服加工协议。学生订购校服应坚持自愿原则。
我市教育部门将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做好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要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建立校服生产企业“ 黑名单”制度,坚决杜绝学校和企业的各类不规范行为,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劣质面料等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切实保障校服质量安全。各学校及相关部门在校服采购的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等行为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此外,我市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为学生公益捐赠校服,切实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